2016年潍坊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2016-06-21 15:02:00    作者:武文惠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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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6月21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联合召开2016年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包括各区报名时间、招生范围、招录方式等相关政策。

  大众网6月21日讯(记者 武文惠)6月21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联合召开2016年中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包括各区报名时间、招生范围、招录方式等相关政策。

  公办学校7月16日开始报名 民办学校7月5日开始报名

  据悉,今年潍坊中心市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保税)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集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6—19日,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区会妥善做好补报工作,8月底前全部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

  潍坊中心五区(奎文、潍城、高新、经济、保税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则与去年相同。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若学生不方便在家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小学招生现场报名并确认时间为7月7—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其中,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此外,寒亭区、坊子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由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民办学校采取面试、“电脑派位”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各区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学区和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积极稳妥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多种适宜的划片方式。同时,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潍坊中心五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中心五区招生,报考中心五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五区的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其中,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民办学校组织面谈要在学生报名后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民办学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面谈交流环节,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行为、学习能力等进行了解,但严禁利用面谈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测试。面谈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各类学生就学权利 强化招生工作纪律

  针对各类学生群体的就学问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做好五类群体入学问题。一是做好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今年小学新生入学不再查验父母计划生育证明,改为入学后根据卫生计生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需要通报有关信息。二是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区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区将在部分学校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简化优化入学流程,方便随迁子女入学。三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四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要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平等对待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7月5—10日期间,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全市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及市区孤独症儿童的鉴定评估和入学安置工作。五是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对潍坊市荣誉市民、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为保证整个招生过程中的工作纪律,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利,发布会上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全市招录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或滞后招生,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特长班、实验班。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学生,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确因资源不足超规定班额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确保2017年新学年解决大班额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各区、有关直属学校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秋季开学后一周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的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附:市教育局、中心各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8096361;8096357(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096352);奎文区教育局:2226016;潍城区教育局:8188709,8188416;坊子区教育局:7628186;寒亭区教育局:7253760;高新区教育局:8861063;经济区文教局:8167633;保税区教科文办公室:7526379;7528187;潍坊广文中学:2118278;文华国际学校:2927777,2927791;潍坊盲童学校:8381623;潍坊聋哑学校:8333680。

  有关招生政策,也可从市教育局、相关区教育局或学校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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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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