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46家物业违规吃罚单 18家物业被注销资质

2016-06-14 08:28:00    作者:窦圆娜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物业企业 物业公司 资质 物业办 注销
[提要]在今年的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中,市物业主管部门不仅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做了约束,印发了《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十条禁律》,还将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进行约束。在通报名单中,记者注意到,德安祥泰物业和吉祥物业去年被通报处理过,因整改不到位、同一不良行为发生两次,此次降为暂定资质。

  另有28家受到信用档案扣分、降级等处理

  6月13日,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基地1号楼三楼报告厅举行,会上市住建局通报了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对46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作出限期整改、信用档案扣分、取消评优资格、限制参与投标、降级、注销资质等处理。在今年的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中,市物业主管部门不仅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做了约束,印发了《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十条禁律》,还将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进行约束。

  有关人员将被约谈

  2015年,市住建局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治理整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仍有46家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主管部门依法给予了相应处理,其中18家被注销资质。

  在通报名单中,记者注意到,德安祥泰物业和吉祥物业去年被通报处理过,因整改不到位、同一不良行为发生两次,此次降为暂定资质。

  对于被通报的企业,除注销资质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均要约谈其法人代表,要求其签署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将约谈情况于6月30日前书面报市物业办。对于“老赖型”及“老大难型”的物业企业,区级主管部门约谈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市级进一步约谈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于外地入潍企业,视约谈情况,劝其退出潍坊市场。对于问题企业导致的矛盾纠纷,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提前考虑,做好预案,及时调处化解。对于涉及项目退出的,要妥善处理好项目交接问题,实现项目管理的平稳过渡。

  据了解,在今年的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物业主管部门还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筛查,对资质状况已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予以降低或注销资质;对于无业绩、无人员、无办公场所的“三无”、“僵尸”企业直接予以注销。

  “灰色收入”要公开

  会议上,市住建局公布了《关于推进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合同文本使用,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维修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到2016年底,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改善,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明显提高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对于小区内的公共停车费收益、电梯广告费等“灰色收入”,其收益的分配和收支状况是需要公开公示的。按照市住建局出台的《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物业公司应在小区内设立“两箱两栏”(物业企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意见箱和政策法规宣传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并按规定公开公示相关内容。其中,公共收益的收支状况应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公示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月。

  对业委会加强监管

  会议上,市物业主管部门印发了《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十条禁律》。在对物业公司进行约束的同时,如何约束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一直是物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监管难点。为解决这个难题,市物业主管部门近期还将出台《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不符合资格条件,业主委员会不能正确发挥作用、不服从监督指导的,要及时按程序撤销其委员资格或备案手续。对于业主委员会行为已影响到小区和谐稳定,与业主意见分歧较大,业主支持度不足80%的,要立即暂停其权力行使,并对其资格进行重新核定。业主支持度不足95%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向居委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申请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治理整顿。业主委员会空缺、暂停权力及换届期间,由社区居委会代行其职责。”市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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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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