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布四月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信息

2016-05-07 09:19:00    作者:纪哲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督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限期改正 违法案件 罚款
[提要]2016年4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78起。其中,高密市32起,青州市、寿光市各8起,安丘市7起,诸城市6起,临朐县4起,昌乐县3起,昌邑市、高新区各2起,潍城区、寒亭区、滨海区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3起,共罚款195.498万元。

  2016年4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78起。其中,高密市32起,青州市、寿光市各8起,安丘市7起,诸城市6起,临朐县4起,昌乐县3起,昌邑市、高新区各2起,潍城区、寒亭区、滨海区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3起,共罚款195.498万元。典型违法案件有:

  潍坊爱丽思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山东乾龙汽车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高密市盛世家纺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0.6万元罚款。宇骏(潍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潍坊鑫百顺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处5万元罚款。(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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