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区公共租赁房申请范围扩大

2016-05-04 08:40:00    作者:韩立新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市区 人均可支配收入 租赁 城镇居民 我市
[提要]日前,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我市市区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再次扩大,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无私有住房,在现工作单位工作5年以内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我市市区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再次扩大,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无私有住房,在现工作单位工作5年以内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出租,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的方式。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除新增加的人群外,还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经济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所辖范围内,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员。具体条件为:市区居民家庭类,要求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新就业人员类,要求上年度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未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类,要求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有稳定工作单位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外来单身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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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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