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09:03:00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营改增试点在我市顺利实施
5月1日零时,全市首张住宿餐饮业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出
5月1日零时,潍坊鸢飞大酒店成功开出全市首张住宿餐饮业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我市顺利实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涉及全市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户数众多、业态丰富,为确保试点工作落地,我市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紧密合作,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截至4月30日,全市国税部门从地税部门共接收试点纳税人5.2万户,推广应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6309户,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103万份,有效满足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用票需求。据了解,5月1日上午9时,全市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增值税发票,国税代开发票及地税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均已顺利开出。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国税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潍坊国税”微信,或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等多种渠道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国税部门提醒,全市所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从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日前从地税部门领取未使用完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省国税局确定的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16年8月31日。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1日起,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为方便纳税人,国税机关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并提供网上申报和电子缴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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