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欠钱 潍坊和平商业广场多家商户莫名被物业掐电

2016-03-19 09:28:00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商户;房东;商业广场;物业公司;欠钱
[提要]市民王女士在潍城区民生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和平商业广场租了一处门头房,经营宾馆四年了,没有拖欠房租、水电费,可3月17日晚物业突然给她断了电。

宾馆和宠物店被断电。

中天置业发放的停电通知。

  市民王女士在潍城区民生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和平商业广场租了一处门头房,经营宾馆四年了,没有拖欠房租、水电费,可3月17日晚物业突然给她断了电。由于房东拖欠物业所属的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款项,中天置业联系不到人,便想收房租抵欠款,与王女士等商户协商不成,一气之下断了电。“我们这样做是想‘激’业主现身,给我们一个说法。”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反映

  宾馆突然停了电

  3月17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潍城区民生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和平商业广场经营着一家宾馆,当天店内来了两拨“不速之客”,对方自称是中天置业方面的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收房租。

  “我们租的房子是徐自成、徐自动兄弟俩的,房租一直由徐自动派人收取,怎么物业工作人员突然来收房租呢?”王女士说,第二次来的时候,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配合,他们将停水停电。同时,对方给王女士留下一张加盖有“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停电通知,内容大意为因徐自动、徐自成欠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的购房款至今未结清,公司即日起收取原徐自动、徐自成名下的一切产业,用以抵顶房款及滞纳金,请各位商户配合,如不交及无故拖延,公司将于2016年3月17日晚7时30分给予停电停水。

  王女士说,她没欠水电费,以为物业只是“吓唬”一下,没想到17日晚7时30分店里准时停了水电。

  商户

  正常经营受影响

  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停水停电,上门的客人没法接待,店里有五个房间已经住了客人,“幸好都是老主顾,虽然没法洗澡、没法照明,但他们都很理解”。

  转角处两家宠物店的房子与王女士的宾馆是连在一起的,这次也被断了电。由于菌苗、注射液之类的需要冷藏,一家宠物店的老板杜先生对此十分担忧:“什么时候能恢复用电现在不清楚,一旦停电超过24小时,这些冷藏品就没法使用了。”而且,杜先生正准备在店里装热水器,热水器已经送到,安装人员也上门了,却因为停电没法安装,他只好先把安装人员打发走。

  杜先生还经营着网店,由于电脑没法用,对他的生意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们一直正常交房租、水电费、物业费,房东跟中天置业的纠纷牵扯到我们,太不应该了。”业主们告诉记者,房东频频换电话,他委托来收房租的人也换了一次又一次,大家都很无奈。

  物业

  断电是为找业主

  当天,记者来到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天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商户拒绝向公司交房租。“17日我们向徐自动、徐自成名下的商铺下达了通知,让商户将房租交给公司,其他商铺都表示配合,但是宾馆老板王女士却说房租只能交给房东。”该工作人员说。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徐自动、徐自成购买了潍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四五十间商铺,到目前为止还欠着几百万元房款和滞纳金。“从去年开始,两人突然联系不上了。这么多年来,两人一直收房租,可就是不还房款,我们这么做也是没办法。”该工作人员说。

  “开发商与商户之间没有矛盾,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业主。”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希望商户给房东带个话儿,让房东跟我们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

  私自断电属违法

  对于此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开发商直接向商户收取租金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商户租用的是业主的房子,也是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他们之间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商户只能向业主交租金。开发商因为业主拖欠房款直接向商户收取租金,这样的做法不可取,因为开发商和商户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王建华表示,业主拖欠房款,开发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再由法院向商户们下达“协助处理通知书”,而不应该开发商直接向商户收取房租以抵债。

  “私自断水断电是违法行为,商户们并没有拖欠水电费,房款也不是商户们所欠,开发商这样私自断水断电,影响商户正常经营是极不可取的。“王建华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商户可以报警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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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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