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盖房要交"管理费" 村委称是按村规民约执行

2016-03-03 09:26:00    作者:沙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管理费 村委 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房屋权属证书
[提要]日前,寿光市侯镇挑沟子村的多名村民反映,该村村民盖房前都要向村委交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建房押金,而房子盖好后,有600元钱不予退还。”2014年盖房子的李姓村民说,但凡在村里盖房的,均被村委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费用。

  村委称是按村规民约执行,将开村代会进行商讨

村民退押金的收据。

  日前,寿光市侯镇挑沟子村的多名村民反映,该村村民盖房前都要向村委交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建房押金,而房子盖好后,有600元钱不予退还。“村里说扣除的600元是管理费。”村民们表示,如果不交费,村里就不批准盖房。对此,该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量这部分费用到底该怎么处理。

  村民 盖房子要交押金,600元不退还

  2月29日,记者来到寿光市侯镇挑沟子村。村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村里翻盖新房子,到村里办手续时被收取了3000元的建房押金。村里给开了一张收据,其中2400元是押金,600元是管理费。房子盖成后,他到村里退钱时,却被告知600元的管理费不能退。

  “村委说是镇上让收的。”李先生说,近日,他跟朋友交谈时得知,按照国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我到村委讨说法,工作人员却避而不见,钱也不给退。”李先生说。

  针对李先生的说法,记者在挑沟子村随机采访了20多户村民,发现这种管理费1996年以前就在收取,当时费用为几十元,自1996年起增加到600元。该村共有3000多名村民,800多户,基本都是在20年内盖的房子,收的管理费非常可观。

  “我们盖的是楼房,交了10000元建房押金,退的时候也少了600元,全村都是这个情况,不给钱就不让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是另外交的。”2014年盖房子的李姓村民说,但凡在村里盖房的,均被村委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费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