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10:25: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因为养老金费用晚交了半年,高新区清池街道东宋庄村62周岁的村民谭曰政至今没领到养老金,去村委询问时与办理该业务的村会计起了争执,两人扭打起来,目前双方分别住院。日前,记者咨询高新区社保部门了解到,养老保险跨年补缴后,从补缴次月开始发放,之前的“欠费”不补发。
1月27日,谭曰政告诉记者,他今年62周岁,户口在高新区清池街道东宋庄村,平时在奎文区居住,2015年5月份他接到村委打来的电话,要给他和妻子办理村民养老保险。他和妻子回村填写了表格,并按照村会计的要求交了4500元费用。后来,谭曰政又接到村里的通知,补交了不到1000元费用。
2015年12月份,谭曰政路过清池街办服务大厅时,突然想起了养老保险的事,就进去问了问。“工作人员说,我从60岁以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了,但村委通知我办理的时候,我已经超过60周岁6个月了。”谭曰政说。
1月21日,谭曰政回村拉年货时,看见村会计,上前询问为何养老保险晚交了半年。不料两人各执一词,最后打了起来,均受伤入院。
1月27日,记者联系了该村一名村干部。这名村干部说养老保险的事一直由村会计负责,他不了解。
记者从高新区社保部门获悉,按规定,谭曰政60周岁之前没交足够的费用,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如果他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齐所有费用,那么之前落下的养老金可以补领。如果到2015年才交,只能从交费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之前的‘欠费’不补发。”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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