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9 08:55: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王中臣干活时摔伤,包工头支付9000元后不见了
1月26日,从河南来我市打工的王中臣说,2015年7月1日,他接到南通二建一名包工头董宝印的电话,让其到高新区东方国际小区给地下车库配电房做防水维修。谁知,第二天他便摔伤住院。雇主董宝印在付了9000元之后让他匆匆出院,此后再也没露面。
伤者
打孔时从8米高空摔落,当场昏厥
26日上午,王中臣带记者来到高新区东方国际小区,位于地下车库负二层的配电房就是他出事的地方。
“搭了两个活动架,上面再架个梯子,这样才能够到维修点。”王中臣告诉记者,当时他距离地面8米,举着电钻准备打孔,梯子与活动架突然倒了,他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场昏厥。等他醒来时,已被工友们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记者从医院出具的报告中看到,王中臣有脑震荡,头皮裂伤,头皮下血肿,胸部外伤,胸、腰部外伤。
入院后,雇主董宝印曾给王中臣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但两三天就用完了。令王中臣没想到的是,住院第6天时,董宝印打来电话称,如果王中臣立刻出院,他可以支付住院所花的费用,如果不出院,那他什么都不会管,不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因为医疗费的问题,王中臣还被中断了3天的治疗。
“我被逼无奈只好出院,对方又给我打了5000元医疗费。”王中臣,出院后的治疗又花费了2万多元,董宝印却再也没承担任何费用。
“他就说不管,后来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王中臣说,他已经在家休养了半年,伤情至今没有痊愈,一走路就腰疼,无法干体力活,只能靠妻子在外打工养活一家五口。
雇主
出院是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
记者电话联系了董宝印。他表示,当时他让王中臣来做东方国际小区的防水工程,事故发生时他并不在现场。事后,他向王中臣支付了工钱及医疗费等9000元。
董宝印也提到王中臣住院8天便出院的事,当记者问伤情那么严重为何只住8天时,他问道:“伤得很重吗?”
对于王中臣提到的未痊愈被迫出院的说法,董宝印坚决否定。他说,王中臣出院是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之上。“出院手续是他自愿办的,要是伤没好,他能出院吗?他说已经好了,我们也商量好让他回家继续休养,而且我还给他钱,让他买点好吃的养身体。”董宝印告诉记者。
律师
雇主除付治疗费,还应承担误工费
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王中臣与董宝印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双方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便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只要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就是工伤。”王律师说,出现工伤后,雇主除全额支付当事人治疗费外,还应承担误工费。此外,雇主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支付工人双倍工资。建议当事人可到劳动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王建华告诉记者,工人伤后无法正常工作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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