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阳光100停车难遭业主堵门 物业设立车辆黑名单

2016-01-16 07:15: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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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有多名市民向大众网反映,在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办理车位租赁以后,仍无法正常停车、无固定停车位且不被保证有车位;未办理车位租赁的业主进入小区则需先交纳10元押金。

  大众网1月16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有多名市民向大众网反映,在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办理车位租赁以后,仍无法正常停车、无固定停车位且不被保证有车位;未办理车位租赁的业主进入小区则需先交纳10元押金。此举遭到业主们的一致反对。在多次沟通未果后,业主们只能用车堵住小区出入口的方式维权。对此,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回应,小区是商住混合型社区,不能固定车位属正常情况;对“不保证有车位”和“进入小区先交押金”的情况则无法答复。

  小区停车不易 业主堵门维权

  14日,大众网记者来到胜利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东侧的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记者发现,小区西侧停车场入口处,有多辆汽车将进出小区的通死,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记者了解到,这些汽车均为小区业主所有。

  大众网记者从业主方面了解到,这已经不是该小区第一次发生堵门的情况了。据小区业主王先生讲,堵门的原因就是在小区办理了车位租赁合同,但却没有固定停车位,且不保证有车位停车,未办理车位租赁的业主进入小区则需先交纳10元押金。

  王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业主每月交216元的车位租赁费和36元的车位服务费,共252元,却没有固定车位,业主只能自己在停车场寻找空位停车。 “经常会碰见停车场没有车位的情况,就只能等着别的车出去,没有其他办法。”

  王先生说,如果业主对车位进行租赁,那就应该给业主划定专属车位。如果没有,进入小区还得现找停车位,那租赁车位还有什么意义?“因为物业的不合理做法,不少业主拒交停车费,也曾多次出现堵了出入通道的情况。”

  设立车主黑名单 租车位先签霸王条款

  业主张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为了防止没有办理车位租赁就到小区停车的业主不交停车费,在车辆进入时物业的工作人员提前向车主征收10元停车押金,实行多退少补。不少业主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就拒交10元押金,也多次引发了堵门事件。“为此,物业的工作人员专门设立了车辆黑名单,凡是榜上有名的车辆,即便交钱也不让进出小区”王先生说,“黑名单中的车辆基本都是反抗物业收取10元停车押金的业主,我曾数过,大约有70多辆。”

  大众网记者在物业出示的《停车卡及停车管理告知书》中看到:有停车卡的车辆可随时进入停车场,无固定车位,停车场不保证有停车位,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看护责任……对于这份告知书,业主张先生称,交租赁费办停车卡的时候必须在告知书上签字表示认同,否则物业就不给办。“这就是欺负业主的霸王条款,条款根本就不平等。”

  物业:车位无法固定 租车位即认可条款

  据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潍坊市住宅小区收费,室内车库及车位租赁费为180元,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以合同形式约定;停车服务费为30元,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上下浮动不超过20%。对于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车位租赁费和服务费共收252元,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属于潍坊此类收费最高标准。

  大众网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潍坊阳光100城市广场报备公示的商用停车位仅有50个。“超出50个停车位,就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了解过,奎文物价局也跟该小区物业沟通过,应该先保证住宅停车需求。”业主王先生说。

  据阳光100物业的一位徐姓工作人员称,阳光100是商住两用综合社区,平时来往办公车辆较多,且没有划分商用和住宅停车区域,就无法给业主划定固定的停车位,因此不能固定停车位属于正常情况。“业主办理了车位租赁手续,就是认可了《停车卡及停车管理告知书》中的条款,并对条款表示理解。”对“不保证有车位”和“进入小区先交10元押金”的情况,徐姓工作人员则表示无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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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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