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开始签约 3月31日截止

2016-01-08 09:42:00    作者:孙永莲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 签约 参保人员
[提要]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未签约的,即日起参保人员可到全市290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当中任一家签约,签约日期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未签约的,即日起参保人员可到全市290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当中任一家签约,签约日期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据了解,我市自2014年4月1日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凡符合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超20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2015年全市共有12.51万人享受到2395万元的报销待遇,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经济压力。

  参保人员如需变更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3月31日前,先到原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终止手续,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4月1日生效。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一科获悉,居民可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的医疗和生育保险科项目中查询全市290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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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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