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22:19: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月6日讯(记者 单姗)1月5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严厉整治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雷行动”酒驾毒驾专项整治。
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全面打击
“春雷行动”中,潍坊交警部门将把严厉整治酒驾毒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着力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重拳出击,依法严查严处一批涉嫌酒驾毒驾违法犯罪的嫌疑人,遏制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监管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1月6日起到今年3月底,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特点,重点加强下午2点后、夜间22点后和凌晨等时段的管控力度,对车辆行驶轨迹异常,涉嫌酒驾毒驾的,严格落实“逢嫌必检”,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城区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毒驾;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将整治重点向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延伸,依托公路交叉路口、城乡道路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加大巡逻密度和力度,严查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
行动期间,将采取错时执勤、24小时巡查、定点查纠、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对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打击,提高检查密度和频度,并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依托交警执法站,加强对重点地区、可疑车辆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的包围圈,实施迅速布控、精确打击。
对醉驾、毒驾违法行为“零容忍”
“春雷行动”中,潍坊交警对于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落实“十个一律”的要求,即:凡是酒后驾驶的,一律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凡是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凡是有2次以上酒驾记录的,一律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凡是醉酒驾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凡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凡是毒后驾驶的,一律注销驾驶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凡是查处的酒驾毒驾行为,一律集中曝光;凡是公职人员酒驾毒驾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凡是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按最高限处罚;凡是存在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行为的,一律立案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届时,潍坊交警支队将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对本地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有酒驾毒驾行为记录的,立即通报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等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设立举报中心鼓励市民电话举报
在本次行动中,潍坊交警采取新闻发布会、电子显示屏游走字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集中报道酒驾毒驾典型案例,曝光一批酒驾毒驾违法犯罪人员,对涉嫌酒驾毒驾的公职人员实行违法通报制度,依法抄告知其所在单位。与此同时,潍坊交警支队将统一设计制作一批禁止酒驾毒驾宣传海报、提示牌,在每家酒店大堂、餐桌摆放,鼓励和引导餐饮单位指派保安员、服务员担任劝阻酒后驾车宣传监督员。
目前,潍坊交警支队设立了举报中心,举报电话为0536-8533000,市民如果发现又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可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将立即通知就近执勤民警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并按《交警支队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及时兑现奖励承诺。其中,举报饮酒(吸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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