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境监管建立三级网格 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

2015-12-31 09:37:00    作者:齐英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环境监管 我市 全覆盖 市环保局 行政区域划分
[提要]12月3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建立市、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镇(街道)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市政府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一级网格,县市区政府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二级网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级网格,并落实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网格主体责任人,明确各级网格的职责。

  12月3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建立市、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镇(街道)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市政府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一级网格,县市区政府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二级网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级网格,并落实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网格主体责任人,明确各级网格的职责。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