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7 10:48: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基本和计量热价都降
市区两部制供热价格拟调整,公开征集意见
12月2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2015-2016年采暖期起,我市拟对市区两部制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市发改委拟定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拟调整方案,市区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中,基本热价由7.68元/平方米调整为6.9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基本热价为2.90元/平方米,差价(4元/平方米)由财政承担;计量热价由0.17元/千瓦时调整为0.153元/千瓦时。
非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价格,基本热价由9.36元/平方米调整为8.4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由0.21元/千瓦时调整为0.192元/千万时。此为基准价格,供用热双方可在上下1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到潍坊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具体费用怎么算?据介绍,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这里所采用的计费面积为房产证建筑面积。
据拟调整方案,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在结算热费时,先按建筑面积和现行供热价格计算热费一次性预收,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结算热费。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拟将自2015年—2016年采暖期起执行,实施范围为潍坊市城区内实行计量用热的用户,以蒸汽量计费的用户按原办法结算。未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继续执行现行按面积收费。
市发改委表示,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12月31日前提交具体意见(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民提交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有三种:1.发邮件至wfswjjjgk2008@163.com;2.致电8090822;3.传真8090812。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