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7 16:52: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2月17日讯(记者 张坤)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5年第24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标称潍坊市潍城区鲁潍香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1批次,因苯并(α)芘含量超标,遭到通报。
2015年8月-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坚果炒货、蜜饯、水果制品、瓶(桶)装饮用水共7大类115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32批次,不合格产品19批次,合格率98.35%。
通报显示,“鲁潍”牌小磨香油,标称生产企业为潍坊市潍城区鲁潍香油厂,标称生产地址为潍坊市潍城区潍高路15公里处,被抽检单位为潍坊市潍城区鲁潍香油厂,规格型号为448ml/瓶,生产日期为2015-09-01,不合格项目为苯并(α)芘76μg/kg(标准值≤10μ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大众网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或0536-8797878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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