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30条政策助力创新创业 多项补贴额度提高

2015-12-16 09:09:00    作者:姜康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财税政策;补偿比例;小微;购房
[提要]市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为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优惠利率的,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25倍的部分,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等额风险补偿,最高补偿比例为1.5%。

  30条政策助力创新创业

  我市从五方面制定出台了财税政策,有效期三年

  12月1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汇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转型升级新优势,我市制定出台了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从打造环境、资金扶持、搭建平台、资助渠道、配套服务等五方面给出30条政策,自2015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各项税费减免 惠及小微企业

  据介绍,我市将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将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

  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指定的创业孵化器是指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认定,政府提供入驻孵化政策的创业孵化器。”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

  获得国外专利 可享万元补助

  据介绍,对全市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500元;与实用新型同时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600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每项补助1500元;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项补助10000元。维持5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每年2000元的补助。

  经认定为市级重大创业宣传活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工程”的创新人才,到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研修的,提供研修学习费用补助,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对新评选的“为创业做出贡献集体”“潍坊市创业之星”“潍坊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等,按规定给予奖励;设立“市政府创业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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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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