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09:40: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1月25日讯(记者 单姗)潍坊的王某今年4月份结婚前买了一辆新车,6月份取得驾照。11月9日晚,王某驾车行驶至樱前街与潍安路交叉路口时,调头撞上了护栏,导致车辆受损严重,当晚王某下车逃逸,第二天到高新交警大队自首。由于王某在驾驶实习期内逃逸,被处以扣12分注销驾照的处分,他不得不再重新考取驾照。
23岁的王某在今年4月份结婚时,家里为他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6月份拿到驾照后,王某便开着新车上了路。11月9日晚上11点多,王某开车到高新区某工厂接到两个朋友,在返程经过樱前街与潍安路交叉口以西20米时,调头撞上了中间的隔离护栏,车辆已经无法正常行驶。庆幸的是,王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并没有受伤。撞到护栏后,王某将车留在了现场,和朋友打车离开了。
当晚,高新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巡逻到此地时,发现一辆车撞倒护栏,但在现场并没有发现驾驶人,民警便将车辆拖回了交警大队。
11月10日上午,王某来到高新交警大队自首。王某称,事故当晚他在撞上路中间的护栏后,本想找人将车拖走,等他返回到事故现场时发现车已经不见了,便知道是交警将车拖走,这才来自首。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在今年6月份拿到驾照,到事故发生时还不足半年,依旧在实习期以内。《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证“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王某在实习期内逃逸,按照规定将被处以扣除12分注销驾照处分,王某将不得不重新考取驾照。
高新交警大队的民警介绍,由于这起事故是王某单方面造成,其逃逸的行为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他不仅要承担自己车辆数万元的维修费,还要赔偿事故中被撞坏7节护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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