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1 13:03: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确保全市外贸稳定增长,我市制定了《潍坊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着力推动出口,支持扩大进口,创新发展外贸业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等方面共23条具体措施,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措施》自11月1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在着力推动出口方面,我市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50个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培育自主国际品牌,对并购(控股或全资收购)一个国际知名品牌,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国际体系认证的,给予注册、认证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单户企业一次性最高补助40万元,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1万元等。
在支持扩大进口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增加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1亿美元,奖励5万元;对开发资源回运产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支出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对在我市注册设立一般消费品进口销售窗口,且当年进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单户企业一次性最高补助10万元。
我市要求创新发展外贸业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取得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的,给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单户企业一次性最高补助50万元。对取得省级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认定,且市场内企业年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市场运营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出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一次性最高补助50万元。对年服务企业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一次性最高奖励40万元。
在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方面,我市将建立外贸企业融资“助保贷”机制,出台外贸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鼓励外贸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试点。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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