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男子赔钱后认为被讹 借酒劲放火烧房

2015-10-27 09:18:00    作者:陈怀禹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某 金某 放火罪 酒劲 烧房
[提要]寒亭区的高某焚烧玉米秸秆时,不小心把同村金某家种植的桃树烧死了几棵,金某向高某索要赔偿,高某便赔给金某1000元钱。高某一直怀恨在心,竟然在酒后烧毁了金某果园的三间瓦房。

  寒亭区的高某焚烧玉米秸秆时,不小心把同村金某家种植的桃树烧死了几棵,金某向高某索要赔偿,高某便赔给金某1000元钱。高某一直怀恨在心,竟然在酒后烧毁了金某果园的三间瓦房。

  今年3月下旬一天中午,家住寒亭区开元街道某村的高某在同村朋友家喝完酒后,带着两岁的女儿来到自家果园玩。当路过金某家果园时,高某想起去年被金某索要的1000元钱,借着酒劲,高某径直朝金某家的果园走去,两岁的女儿跟在他身后。进了果园,高某踹开果园瓦房的木门,掏出打火机,将屋里堆放的破旧被子点燃。之后,高某还未解恨,又从屋里出来,将堆在墙角下的草棚点燃。此时,火势借着风力越烧越大,高某的女儿被吓哭了,高某这才带着孩子骑车离开。周围的村民马上联系了金某。当金某赶到现场时,三间瓦房只剩下一片灰烬。金某立即报了警。

  经过侦查,警方很快将高某抓获。高某交代,2014年秋天,他在自家地里焚烧玉米秸秆,由于他和金某承包的土地相邻,一不小心把金某家地里种植的桃树烧死了几棵。金某便向他索要1000元钱赔偿,他虽然赔偿了,但一直认为金某是趁机敲诈,怀恨在心。10月25日,记者从寒亭区人民法院获悉,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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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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