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07:13: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0月9日讯(记者 单姗)到ATM机取款时,发现前面的人忘记拔出银行卡,张某心生贪念将卡内3000元钱取走并存入了自己卡中,本以为积极的行为属于捡到遗失物品,不料警察却找上了门。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高新警方依法处理。
9月20日上午,高新区一家电子厂的员工小赵在网购付款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无法支付。小赵刚发工资不久,卡中还有3000余元,买一件几百元的东西怎么会余额不足呢?小赵马上开始翻找银行卡想要给客服打电话询问,没想到银行卡也没有找到,他这才回忆起来,自己前一天中午在电子厂内的自动取款机上取了200元现金后,忘记将卡取走。在查询后,小赵发现自己卡内3000元钱已被取走了。
接到报警后,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调取了小赵的取款记录以及自动取款机附近的监控。监控显示,9月19日中午12时37分,小赵取钱后将银行卡遗忘在了取款机内,跟在他身后排队的小伙子分四次将其卡内的3000元钱取走了。由于这台自助取款机在电子厂内部,办理业务的绝大多数是这家电子厂的员工,民警判断可能是内部员工所为。
从电子厂监控中民警发现了嫌疑人离开自动取款机的路线,很快从中获得了线索。监控显示,这名嫌疑人离开后,来到了电子厂2号公寓3楼,不一会又从公寓中出来,紧接着走出了工厂大门,民警认为其很有可能在这里居住,于是安排人手在此蹲守。
20日下午5时许,嫌疑人再次出现在公寓附近,还穿着取钱时穿的上衣,民警当场将其控制,但他拒不承认取走了小赵的钱。民警向其出示了取款明细,而且其身上搜出的1000元现金也不能说明来源,再加上监控佐证,他这才低头认错。
嫌疑人姓张,23岁,平度市人。9月19日中午,张某在发现小赵忘了取走银行卡后,迅速从卡内取出3000元钱,回到宿舍进行清点后担心被人发现,便乘坐公交车来到了离工厂较远的一家银行,将钱存到了自己的卡内。张某称,见前面的人忘记拿卡,抱着“赚便宜”的心态取走了钱,并没想到会构成犯罪。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像银行、加油站等特殊场所,在自助取款机上取走他人的钱财,或者用他人油卡加油,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这种行为涉嫌盗窃罪。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贪小便宜,遇到有忘记将银行卡、油卡拔出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者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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