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立医院一女婴肠炎住院 输液过程中离奇死亡

2015-09-12 18:08:00    作者:于明效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0日,潍坊市民王女士致电大众网,称5个半月的女儿因肠炎在潍坊市市立医院住院治疗,医生未经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输液,输液到第2瓶三分之一处时,婴儿发生呼吸困难等症状,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院方答复给予3000元赔偿并免去住院各项费用,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大众网记者采访潍坊市立医院,院方回应因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婴儿具体死亡原因也不明确,3000元并非赔偿,而是安抚费用。

   大众网9月11日讯(本网记者)10日,潍坊市民王女士致电大众网,称5个半月的女儿因肠炎在潍坊市市立医院住院治疗,医生未经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输液,输液到第2瓶三分之一处时,婴儿发生呼吸困难等症状,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院方答复给予3000元赔偿并免去住院各项费用,王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大众网记者采访潍坊市立医院,院方回应因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婴儿具体死亡原因也不明确,3000元并非赔偿,而是安抚费用。

  王女士称,女儿名叫李宸淇,五个半月大,身体一直很健康。8月21日,孩子有腹胀症状,便到潍坊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医生检查后说问题不严重,不需要入院治疗,回去揉揉肚子便可解决。按照医嘱,孩子回家后经揉腹等措施简单治疗后痊愈。

  8月28日,女儿出现腹泻症状,王女士感觉并不是很严重,便就近到潍坊市市立医院诊疗。16时30分左右到达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有点脱水,需要补液并住院治疗。“医生说听孩子心脏有杂音,便提出让我们去妇幼保健院看看,我们同意了,他又说孩子有点脱水,需要住院治疗。”王女士便同意先在此治疗,准备第二天转到妇幼保健院。

  当时孩子实测体温38度,王女士称医院在未给婴儿验血、大小便的情况下,便进行输液处理。“4:52分开始输液,第一瓶补液结束时,孩子非常好,还能正常吃奶。第二瓶输的是头孢,到三分之一处,大约5:30分左右,孩子就开始哭闹,紧接着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便赶紧叫医生过来。”王女士称。

  医生、护士过去之后,将打针泵输液速度降低,但此时婴儿已经出现眼睛、嘴巴都紧闭的情况,“感觉到腹部一下子塌陷进去”。随后,医护人员又打电话另外叫医生进行急救。18:25分左右,告知婴儿病危,家属下跪强烈要求继续救治。21:40分左右,家属再次被告知婴儿死亡,院方要求婴儿家属在病危通知单上签字,并称“再不处理,尸体就变颜色了”。23时左右,家属签字,婴儿尸体被送往太平间。

  事发后,王女士及家属与潍坊市市立医院协调,并询问婴儿死亡原因,但院方并未作出详细解释,只提出做尸检或者法院起诉途径处理,但王女士因家中老人极力反对,便拒绝尸检,最终协商多次无果。直至9月9日,医院方面给出答复,给予王女士3000元赔偿并免去各项住院费用,让其将孩子尸体抱走,对此王女士表示强烈不满。

  10日上午,大众网记者采访潍坊市市立医院方面,医院方面回应,医生给婴儿治疗流程符合程序。称婴儿出现脱水状况,输液属于正常治疗;腹泻属于肠炎症状,因此打抗生素消炎属于正常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再做血、大小便检查也符合正常程序。至于婴儿死亡原因,院方明确表示“不清楚”,“我们也想知道死亡原因,但孩子家属拒绝尸检。”称家属提及的3000元钱并非赔偿金,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的安抚费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菲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