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吸毒成瘾 为筹毒资在潍坊卖掉两个亲生女儿

2015-07-22 17:15: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2013年底,阿某夫妻俩带着三个孩子,从四川来到潍坊高密打工,老乡沙某对他们照顾有加。后来,两人染上了毒瘾,沙某便为他们提供毒品。随着毒瘾越来越大,为了筹集毒资,两人竟将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卖与他人。案发后,涉案11人全部被警方抓获归案,两名被拐卖儿童成功解救。记者从高密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已对涉案被告作出一审判决,阿某和丈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个月,该案两对买家夫妇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大众网7月22日讯(记者 单姗)2013年底,阿某夫妻俩带着三个孩子,从四川来到潍坊高密打工,老乡沙某对他们照顾有加。后来,两人染上了毒瘾,沙某便为他们提供毒品。随着毒瘾越来越大,为了筹集毒资,两人竟将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卖与他人。案发后,涉案11人全部被警方抓获归案,两名被拐卖儿童成功解救。记者从高密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已对涉案被告作出一审判决,阿某和丈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个月,该案两对买家夫妇因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到异地打工老乡照顾 不想染上毒瘾

  2013年底,阿某和丈夫基某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从四川老家来到高密打工,但一时却找不到住所,这时老乡沙某及时出现,让他们在自家旁边的一间空房子里先住下,这让阿某夫妻俩十分感激。一家人高高兴兴搬进了沙某家,白天基某外出打工干活,阿某在家带孩子。

  一段时间后,阿某得了重感冒,吃药也没见好,阿沙某便告诉她,自己有一种药,价格比较贵,但效果很好。阿某在吸了几口沙某给的“药“以后,感觉病情确有好转,但吸了几天后便感觉到有很强的依赖感,如果不吸还会出现流鼻涕、流眼泪等症状。后来,阿某夫妻俩才知道沙某给他们的”药“是毒品,但阿某并没有停止吸食,基某还跟她一起吸,他们的毒品也都是从沙某那里购得。

  刚开始,阿某和基某吸食的计量并不大,但时间长了两人的毒瘾越来越大,打工的钱赚来的钱远不能支撑他们购买毒品。二人在沙某那里赊的账越来越多,沙某不断地向他们讨要,阿某便以孩子生病需要用钱为由,给四川老家的亲人打电话筹钱。在得到家人1万元的救济后,两人先还了欠沙某的钱,又继续从他那里购买毒品。

  为筹毒资 听老乡建议卖掉亲生女儿

  家人给的钱很快花完,阿某夫妻俩买毒品又没了着落,他们只好又在沙某那里赊账,但却再也无力偿还。这时,阿某建议二人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卖掉,一来能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过上好日子,二来赚来的钱可以让他们继续吸毒。

  想到自己老家远在四川并不富裕,深陷毒瘾的阿某和基某再没有理由向家人要钱,便接受了沙某的建议,并请沙某联系买主。沙某凭借着自己多年在当地打工积累的人脉,联系到了临沂的唐某,希望能通过他找到要孩子的买家。唐某联系好买家后,阿某决定将自己还不到一岁的小女儿卖掉。

  2014年2月份,阿某的老乡谢某租了一辆出租车,阿某抱着小女儿和沙某、谢某等人一起来到临沂,以52000元将小女儿卖给张某夫妇收养。其中,阿某夫妇拿到35000元,介绍人唐某非法获利10000元,沙某非法获利3000元,谢某非法获利3000元,剩余1000元支付出租车费。

  卖小女儿的钱全部被阿某夫妻俩买了毒品,钱花光后,两人又托阿某将自己三岁的大女儿卖掉。这次,沙某通过王某夫妇介绍,将孩子还给了高密的戴某夫妻俩。期间,为打消收买人的顾虑,沙某以中介人身份写下保证书。孩子卖掉后,阿某非法获利10000元,沙某非法获利6000元。

  案发后,两名被拐卖儿童均被公安机关解救,并且涉案的11人全部被抓获。

  涉案11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一审宣判

  经调查,沙某也有毒瘾,自己平时赚的钱无法支撑吸毒开销,便想出了以贩养吸的办法。沙某为阿某一家人义工的住所,就是他平日里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沙某一般会把购买的毒品分量用小包装好,在卖给其他吸毒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沙某、阿某、基某、谢某、唐某、王某夫妇非法拐卖儿童,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张某夫妇、戴某夫妇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侵犯了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告人沙某、谢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经查,被告人沙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年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0元。被告人阿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基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谢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元。被告人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王某夫妻被判处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购买两名儿童的张某夫妇和戴某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以后,被告人谢某提出上诉,案件还在二审当中。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