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潍坊助学贷款政策有调整 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2015-07-17 08:02:00    作者:范素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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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年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生创造公平成长环境,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记者从7月16日召开的潍坊市学生资助救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助学贷款政策将有6项调整,其中,贷款最长期限可延长至20年。

  大众网7月17日讯(记者 范素娟)今年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生创造公平成长环境,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记者从7月16日召开的潍坊市学生资助救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助学贷款政策将有6项调整,其中,贷款最长期限可延长至20年。

  潍坊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共为5.4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7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成为涉及群众最多、力度最大的惠民政策之一,真正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今年的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有六项核心内容:

  一是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是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四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五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监管时,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分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分采用75%的风险权重。

  六是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这次政策调整,要求有关省份尽快出台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鼓励地方高校毕业生到本行政区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地方高校代偿资金原则上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对西部省份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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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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