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8 09:45: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网报时间为7月5日至6日
记者6月7日获悉,潍坊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作出安排。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日至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立足于本县市区招生。
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保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报考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中心城区的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其他县市区,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原则上在暑假开始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前进行。
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可登录“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日至9日。学生不方便在家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另外,我市中心城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日至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需要注意的是,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的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日至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通过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
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等。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方案)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公开,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招生。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提高的,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严禁变相收取赞助费等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收费时必须向缴费者开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学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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