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17:1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5月29日讯(记者 李元超)日前,潍坊市民王女士拔打大众网新闻热线(0536—8797878)反映,23日晚乘坐76路公交车时,推着婴儿车上车时被要求再投一元乘车费。王女士置疑,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看到婴儿车乘公交现象,对婴儿车加收乘车费是否合理呢?对此,潍坊市公交总公司称,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满20公斤或每占用1人站立面积即0.125平方米应购同程票一张,超出规定加倍购票。
王女士称,23日晚9时许,带6个月孩子乘坐76路公交车,婴儿车被要求加收一元。“公交车就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的,为何不能带婴儿车上公交车呢?”王女士抱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年轻母亲都有和王女士同样的想法,认为带孩子出门使用婴儿车图的是方便,乘公交也是理所当然的,不应当另收费。
公交车是城市的主要运输途径,是大多数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那么,乘坐公交车携带婴儿车是否符合规定呢?针对此事,大众网记者咨询潍坊市公交总公司,对方回应称,按照建设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第31号《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满20公斤或每占用1人站立面积即0.125平方米应购同程票一张,超出规定加倍购票。
潍坊公交公司方面还表示,乘客在推婴儿车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婴儿车体积较大,置于通道中会影响乘客顺利通行,也不利于车内婴儿的安全。对于一些折叠的小型车子,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只要家长在上车之前把婴儿车折叠好,不占用较大面积,可同时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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