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昌乐两起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处理结果

2015-05-20 09:00:00    作者:齐英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许可证 昌乐县 滨海区 安监局
[提要]5月19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两起安全事故处理情况。3月23日,昌乐县昌乐海洲化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发生一起爆燃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月19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两起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3月13日,滨海区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发生溴素泄漏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总经理禹捷处以10.19万元罚款;对大家洼街办通报批评;给予滨海区安监局三中队负责人杨建元警告处分;给予大家洼街办安监所所长郝庆辉免于党纪处分的处理。

  3月23日,昌乐县昌乐海洲化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发生一起爆燃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6个月;对公司法人、经理武海舟处以2万元罚款;对生产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刁成辉处以9330元罚款;给予从业人员王兆金、孙焕章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给予昌乐县朱刘街办安监所所长刘西春党内记过处分;给予朱刘街办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高鹏警告处分;给予昌乐县安监局监察执法大队朱刘中队中队长刘伟警告处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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