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1 10:08: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5月1日起,《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赋予了导游举报游客的权力,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可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这是规范文明旅游引导的第一个专业性行业标准。
《规范》对从出行前、登机(车、船)与出入口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宿、餐饮到游览、娱乐都有明确规定,备受关注的游客购物、如厕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
导游领队引导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规定、风俗禁忌、绿色环保、礼仪规范及诚信善意5个方面。在购物方面,导游及领队应提醒旅游者理性、诚信消费,适度议价,善意待人,遵守契约;应提醒旅游者遵守购物场所规范,保持购物场所秩序,不哄抢喧哗,试吃试用商品应征得同意,不随意占用购物场所非公共区域的休息座椅;应提醒旅游者尊重购物场所购物数量限制;在购物活动前,应提醒旅游者购物活动结束时间和购物结束后的集合地点,避免旅游者迟到、拖延而引发的不文明现象发生。
在如厕方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及领队应提示旅游者正确使用卫生设施;在如厕习惯特别的国家或地区,或卫生设施操作复杂的,应向旅游者进行相应说明;应提示旅游者维护卫生设施清洁、适度取用公共卫生用品,并遵照相关提示和说明不在卫生间抽烟或随意丢弃废弃物、不随意占用残障人士专用设施;在乘坐长途汽车前,应提示旅游者行车时间,提醒旅游者提前上卫生间。在长途行车过程中,应与司机协调,在中途安排停车如厕;游览过程中,应适时提示卫生间位置,尤其应注意引导家长带领未成年人使用卫生间,不随地大小便;在旅游者众多的情况下,应引导旅游者依序排队使用卫生间、并礼让急需的老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在野外无卫生间等设施设备的情况下,应引导旅游者在适当的位置如厕。
《规范》还明确指出,旅游行程全部结束后,导游领队向旅行社递交的带团报告或团队日志中,宜有总结和反馈文明旅游引导工作的内容,以便积累经验并在导游领队人员中进行培训、分享;旅游行程结束后,导游领队宜与旅游者继续保持友好交流、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同时,对旅游过程中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向旅行社进行汇报,并通过旅行社将该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向旅游管理部门报告,经旅游管理部门核实后,纳入旅游者不文明旅游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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