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6 08:32: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撤销山东寒亭经济开发区,设立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
批复文件中提出,撤销山东寒亭经济开发区,将其并入潍坊经济开发区。合并后的潍坊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9.1平方公里(系原两家开发区审核公告面积之和,保持总面积不变)。潍坊市要切实做到取消山东寒亭经济开发区名称,撤销其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确保山东寒亭经济开发区撤销后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省政府同意设立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位于潍坊市坊子区,规划面积3.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峡路、南至峡山街、西至兴峡路、北至峡宁街。
批复中提到,潍坊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生态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要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做好衔接,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指导开发区科学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突出产业特色,努力把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全省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引领区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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