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高密和胶州环保部门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2015-04-18 09:52:00    作者:齐英华 迟永衿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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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4月14日,诸城市环保局、高密市环保局与青岛胶州市环保局共同签订了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协议的签订,对于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将促进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月14日,诸城市环保局、高密市环保局与青岛胶州市环保局共同签订了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协议的签订,对于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将促进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协议签订后,三地环保执法人员查看了胶州一家污水处理厂相关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对所有沿河排污口全部进行了封堵,确保河水环境质量安全;查看了胶河源农业生态基地的蔬菜种植,养殖场的粪便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回用于蔬菜种植,所产蔬菜是真正的“三无”产品(无化肥、无农药、无激素)。

  4月15日,记者了解到,除了诸城、高密与胶州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外,青州市与淄博市的临淄、淄川,青州、临朐与淄川,高密、昌邑与青岛平度也都签订了相关协议。“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就经常搞联合执法。”青州市环保局相关负

  责人告诉记者,与临淄的协议签订后,双方联合执法检查了边界地区的16家企业,其中青州7家,临淄9家。  4月15日,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市环保部门已参与了三个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2014年6月,潍坊与济南、淄博、东营、滨州四地市签订《小清河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2014年9月,潍坊与东营、烟台、淄博、滨州、德州5市的环保局签署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2014年10月,潍坊与青岛、东营、烟台、威海、日照5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做好部门协调和移交等一系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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