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 09:40: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4月7日,寒亭区的王某开着货车往临朐送塔吊,结果因6日晚喝了不少白酒,被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出属于酒后驾驶。
4月7日早上7时20分,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临朐县城东红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南侧检查时,示意司机王某靠边接受检查。在王某出示驾驶证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他身上有酒味,于是对他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王某表示,4月6日晚,他在家中喝了不少白酒。
按照规定,临朐警方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A2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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