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坊子:圆通速递8人半年时间被经理罚款近5万元

2015-04-07 10:57: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坊子 圆通 速递公司 宋阳 报案
[提要]4月5日,市民裴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承包了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坊子老区的快件派送业务,然而2个月时间,却被经理沈建文罚款1.7万余元。沈先生未与潍坊圆通速递公司签订合同,而是与签订合同人宋阳之间有债务纠纷,他的罚款不能起到法律效力。

  8人半年被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沈经理罚款近5万

  4月5日,市民裴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承包了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坊子老区的快件派送业务,然而2个月时间,却被经理沈建文罚款1.7万余元。而与裴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黄女士等7人,短短半年时间,8人共被罚款近5万元。

  市民反映 一个月工资6000多元 罚款却高达8000多元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见到了裴先生等人。老家坊子的裴先生去年9月18日与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的负责人沈建文签订合同,承包了坊子老区的派送业务,向对方缴纳了5万元网络建设金和1万元保证金,并于去年10月1日正式接手。

  每月月底是公司按照派件数量结算的时间,当裴先生找沈建文结算时,被告知其10月份派件4000多件,工资结算6000多元,但因其违反公司多项规定,应罚款8000多元,罚款的名目有十多项。

  “当时也没多想,认为真是自己工作失误,但第二个月仍是被罚了8000多元。”裴先生郁闷地说,连续干了两个月,不但未挣到一分钱,反而还倒贴进去不少,于是选择辞职。

  今年1月份,裴先生意外见到了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的秦先生。对方承包了坊子新区一片区域的派送业务,同样也是因罚款选择了辞职。“通过打听我们才知道,被恶性罚款的共计8人,半年时间共被恶性罚款近5万元,大家都选择了辞职。”秦先生说。

  考虑到此事存在猫腻,裴先生等人拿着罚款账单到潍坊圆通速递公司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罚款太离谱。“这明显是欺诈啊!关于退费问题,至今没有着落,还有20万元的网络建设金找谁要呀。”黄女士无奈地说。

  公司回应 陆续接到有关乱罚款投诉 将业务收回自营

  随后,记者就此事来到了位于寒亭区的潍坊圆通速递公司,发现公司名称为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该公司杨经理解释称公司改名是总公司规定的。

  对于裴先生等人的问题,杨经理解释说,之前宋阳与潍坊圆通速递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于2013年承包了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的业务,因沈建文与宋阳有债务纠纷,遂此后由沈建文负责。但在2014年底,公司陆续接到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的业务员、承包人员反映沈建文乱罚款的投诉。公司经了解发现,沈建文私刻圆通速递公章,与裴先生等人签订承包合同,收取莫须有的加盟费等。“沈建文并未与公司签订合同,其收取的加盟费,一分钱都没有交到公司,我们也并不清楚。”杨经理说,考虑到员工意见很大,公司已将业务收回自营。

  “加盟费相当于承包费,这在合同中写得很明白。”沈建文表示,对于所罚的款项,一部分是总公司罚的,而另一部分则是加罚的,公司也有规章制度,这也是为了更加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当记者提出其是否与潍坊圆通速递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时,其表示不作解释,裴先生等人如想要回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裴先生可到公安机关报案 也可走法律途径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不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存在过错,可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潍坊圆通速递公司与圆通速递坊子分公司是上下级关系,上级公司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下级公司更不应该收取莫须有的费用。

  沈先生未与潍坊圆通速递公司签订合同,而是与签订合同人宋阳之间有债务纠纷,他的罚款不能起到法律效力。在这件事情上,从民事方面来讲,沈先生有涉嫌欺诈的嫌疑,而刑事上则属于诈骗,裴先生等人可到公安部门报案,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潍坊圆通速递公司也存在部分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协助裴先生等人讨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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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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