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社保费分两个时间段缴纳 可调差补缴

2015-03-19 09:00:00    作者:韩镇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可调 缴费时间 社保费 缴费基数 人力资源管理
[提要]3月18日,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3月底开始预收2015年社会保险费,待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后,再补缴差额。阶段缴费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3日,2015年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出台后,按照2015年新的社保缴费标准缴纳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同时补齐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的差额。

  分别为3月23日至4月3日、6月23日至7月3日

  3月18日,记者从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3月底开始预收2015年社会保险费,待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后,再补缴差额。为确保广大代理人员享受正常社保待遇,便于代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确定将2015年度代理人员社保集中缴费分为3月23日至4月3日、6月23日至7月3日两个阶段进行。

  据介绍,每年缴纳社会保险都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但近几年来,由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时间有所延迟,致使参保单位和个人无法及时按新基数缴费,参保人员不能及时享受住院联网报销、工伤生育报销等各项正常的社保待遇。根据规定,今年3月底开始统一实行预缴费,也就是按照去年的缴费基数提前缴费,等新的社会平均工资下达后,再按照2015年新的标准缴费,调差补缴。

  第一阶段缴费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3日,按照2014年社保缴费标准缴纳2015年4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费,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代理系统已按2014年的缴费基数自动生成4月至7月的缴费计划(5%户最低保险费:2488.24元,9%户最低保险费:2857.2元),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正常缴费人员可持身份证直接到潍坊银行城区各网点缴费,也可利用潍坊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不必到现场办理。(医疗5%户转9%户人员和失业户人员持失业证到前台办理)。

  第二阶段缴费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3日,2015年新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出台后,按照2015年新的社保缴费标准缴纳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同时补齐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的差额。

  缴费基数确认方式分网上确认、电话确认和现场确认三种。网上确认可登录潍坊就业网(www.wfjy.org.cn)或潍坊人才网(www.wfrcsc.com),选择并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数额,利用潍坊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或到潍坊银行网点缴费;电话确认可拨打电话8875012或8875018选择并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数额,当日到潍坊银行城区各网点缴费或利用潍坊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现场确认需持缴费人员身份证到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前台选择并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数额,现场缴费或到潍坊银行网点缴费。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第二阶段缴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为方便代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请大家尽量利用网络或电话确认缴费基数,以免现场排队等候,浪费时间。

  因今年社会保险费分两次收缴,缴费时间比较集中,为提高缴费工作效率,更好为广大代理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服务,根据代理人员的居住地、新增人员、集体户等类别分配缴费时间,请在市代理中心缴费人员按照缴费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缴费时间。具体缴费群体和缴费时间安排如下:居住地在奎文区人员缴费时间:第一次3月23日至26日,第二次6月23日至25日;居住地在高新区人员缴费时间:第一次3月26日至28日,第二次6月26日至28日;居住地在潍城区及其它区域人员缴费时间:第一次3月29日至31日,第二次6月29日至30日;集体户和初次缴费人员缴费时间:第一次4月1日至3日,第二次7月1日至3日。具体可拨打8875250、8875251、8875252进行咨询。(想看最劲爆、最有意思的潍坊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weifangdzw)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