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男子为寻求刺激 创建QQ群转发招嫖信息

2015-02-05 10:26: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群主 QQ群 姚某 男子 视频
[提要]青州男子姚某为寻求刺激,创建QQ群转发招嫖信息和淫秽色情图片、视频,短时间内QQ群内人数激增至500人,目前姚某已被青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月12日,在掌握该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大量证据后,青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将群主姚某,管理员杨某、宋某等9人抓捕归案。

  青州男子姚某为寻求刺激,创建QQ群转发招嫖信息和淫秽色情图片、视频,短时间内QQ群内人数激增至500人,目前姚某已被青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份,青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为“爱爱交流”的QQ群非常活跃,而群昵称为“山沟贫民”的群主、8名管理员及部分成员在群内公然上传、转发招嫖信息和色情图片、视频,内容污秽不堪。经民警调查,仅从去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该群共上传色情淫秽图片977张,群成员增至500人且其中包含部分未成年人,影响十分恶劣。

  经过大量的前期侦查工作,民警确定该群群主和管理员均系青州籍男子。2015年1月12日,在掌握该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大量证据后,青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将群主姚某,管理员杨某、宋某等9人抓捕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今年27岁,青州市庙子镇人。据姚某供述,2012年6月,他用个人QQ建立了一个与工友交流的QQ群。后为了寻求刺激、活跃群内气氛,姚某将群名更改为“爱爱交流”,通过发布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来吸引群员,并利用群管理员继续发布黄色淫秽内容,拉人进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姚某等人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1月31日,记者从青州警方获悉,姚某已被青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想看最劲爆、最有意思的潍坊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weifang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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