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10:26: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青州男子姚某为寻求刺激,创建QQ群转发招嫖信息和淫秽色情图片、视频,短时间内QQ群内人数激增至500人,目前姚某已被青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份,青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为“爱爱交流”的QQ群非常活跃,而群昵称为“山沟贫民”的群主、8名管理员及部分成员在群内公然上传、转发招嫖信息和色情图片、视频,内容污秽不堪。经民警调查,仅从去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该群共上传色情淫秽图片977张,群成员增至500人且其中包含部分未成年人,影响十分恶劣。
经过大量的前期侦查工作,民警确定该群群主和管理员均系青州籍男子。2015年1月12日,在掌握该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大量证据后,青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将群主姚某,管理员杨某、宋某等9人抓捕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今年27岁,青州市庙子镇人。据姚某供述,2012年6月,他用个人QQ建立了一个与工友交流的QQ群。后为了寻求刺激、活跃群内气氛,姚某将群名更改为“爱爱交流”,通过发布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来吸引群员,并利用群管理员继续发布黄色淫秽内容,拉人进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姚某等人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1月31日,记者从青州警方获悉,姚某已被青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想看最劲爆、最有意思的潍坊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weifangdzw)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