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金都家园被指强卖车位 不买车位禁入小区

2015-01-16 07:18: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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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4日,有市民拨打大众网热线反映,潍坊金都家园小区物业以每个5万元的价格要求业主购买小区路面上的停车位,不买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14日晚一度因物业拒绝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导致多辆私家车堵住了进入小区的大门及通道,并阻塞了胜利西街由西向东方向的道路,引起了长时间大规模的拥堵。

  大众网潍坊1月16日讯(记者 张坤)14日,有市民拨打大众网热线反映,潍坊金都家园小区物业以每个5万元的价格要求业主购买小区路面上的停车位,不买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14日晚一度因物业拒绝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导致多辆私家车堵住了进入小区的大门及通道,并阻塞了胜利西街由西向东方向的道路,引起了长时间大规模的拥堵。

  据市民反映,14日晚,金都家园小区的业主准备开车进入小区时,遭到了小区物业“潍坊金都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阻挠。工作人员以业主没有购买小区路面停车位为由,拒绝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此举使大量业主的私家车无法进入小区,造成了大规模的拥堵。停放在小区外的车辆一度延伸到胜利街,阻碍了胜利西街自西向东方向的正常交通通行。

  据金都家园小区一位业主透露,小区路面上的停车位自投入使用以来一直是以每月70元管理费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的。2014年底,物业下通知说,小区业主须以每个5万元的价格购买路面上的停车位,同时办理出入小区的蓝牙,小区业主需凭蓝牙进出小区,否则一律不予通行。

  “当物业下通知要卖路面上的停车位时,业主们就不同意,没想到14号晚上物业突然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了。”一位业主告诉记者。

  小区业主们认为,金都物业有限公司没有权利售卖小区路面上的停车位,并且不买停车位不让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5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潍坊金都物业有限公司的李姓经理进行采访,物业的工作人员均以李经理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想看最劲爆、最有意思的潍坊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weifang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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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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