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明年1月1日起六大重点行业排气标准将更严格

2014-12-26 09:11:00    作者:齐英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2月2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六大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将执行更严格的标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均收紧。

  12月2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六大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将执行更严格的标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均收紧。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我市将于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实施山东省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意味着锅炉、炉窑、建材、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比第一时段不同程度收紧。

  以燃煤锅炉为例,目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分别执行30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实施新标准后,将降低到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工业炉窑(以燃煤为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从400毫克/立方米、450毫克/立方米均降低到300毫克/立方米。钢铁行业烧结机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从20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降低到1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水泥行业水泥窑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从800毫克/立方米降到400毫克/立方米。火电行业将首次执行汞及其化合物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另外,按照国家要求,焦化行业也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限值,其中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分别从100毫克/立方米、80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降低到50毫克/立方米、5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

  “重点行业全面加严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志着更加严格的环境约束开始,不仅将促使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还将促进技术进步,逼企业转型升级。”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从明年起,环保部门在监督性监测、现场执法及废气治理工程验收等活动中,均按照第二时段排放限值作为判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环境监控部门也将依据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时更新相关企业的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标准,并强化对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

  除了排放标准更加严格,环保部门还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一般超标排污(超标两倍及以内)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限期治理期间超标排污的,要依法征收排污费;对严重超标排污(超标两倍以上)或经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限产治理,限产治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对经限产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         (记者 齐英华)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李俊慧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