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脑部重伤 潍坊16岁女孩弃学照顾父亲

2014-12-23 14:51:00    作者:段婷婷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朱学志 朱玉琦 鲁丽 父亲 重伤
[提要]16岁的朱玉琦本应在学校里安心读书,今年7月初,她父亲因意外脑部重伤,现如今医药费花费近25万元,父亲接下来治疗还需要至少10万元,为了和母亲撑起外债累累的家,她弃学,要外出打工。朱玉琦成长在潍坊市寒亭区高里镇八甲朱村一个四口之家,除了爸爸朱学志、妈妈李会霞,还有一个妹妹。

  16岁的朱玉琦本应在学校里安心读书,今年7月初,她父亲因意外脑部重伤,现如今医药费花费近25万元,父亲接下来治疗还需要至少10万元,为了和母亲撑起外债累累的家,她弃学,要外出打工。

  朱玉琦成长在潍坊市寒亭区高里镇八甲朱村一个四口之家,除了爸爸朱学志、妈妈李会霞,还有一个妹妹。朱学志今年42岁,是山东鲁丽钢铁集团的一名保安。今年7月3日凌晨,交警通知朱玉琦母女,朱学志因意外,脑干受损,已经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病情严重。 

  12月21日中午,记者走进朱玉琦家时,朱玉琦正在厨房帮妈妈做饭。躺在床上的朱学志鼻孔里插着氧气管,没有意识的朱学志眼角不断向外流眼泪。 

  李会霞说,朱学志仅治疗费已经花去近25万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在9月15日出院回家。 

  照顾朱学志的重担压在李会霞的身上,看到妈妈辛苦,朱玉琦跟妈妈提出不上学了,除每天接送上四年级的妹妹外,晚上代替妈妈照顾爸爸,担心爸爸被痰噎住,朱玉琦一晚上要起来十几次。

  为了给父亲治病,朱玉琦打算过完年天气一回暖就出去打工。

  朱学志是2008年后入职山东鲁丽钢铁集团的,工作近八年时间,单位既没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他缴纳社保,因此,只能自己承担医药费。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的裴桂峰律师称,根据行政法规定,虽然朱学志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影响劳动双方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没缴纳社保员工受到的损失,单位应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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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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