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09:48: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11月1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9月、10月两个月份,我市环保部门立案查处了5起环境违法行为,涉及5家单位,共罚款24万元。
据了解,自9月份起,我市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5起环境违法行为中,两家企业是因为环评文件及手续不齐全,擅自投产;两家企业是因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标,这也是罚款力度最大的,另有一家企业是因为私排污水。
其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罚款10万元。潍坊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罚款5万元。潍坊国正纺织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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