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9 16:59: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10月9日讯(记者 王菲菲)9日,记者从潍坊人事考试中心获悉,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潍人字[2006]134号)、《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办发〔2012〕110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4年秋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年龄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博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根据潍人社〔2012〕86号《关于做好2012年潍坊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享受派遣期内毕业生的相关待遇,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不受报考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秋季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10月22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7:00。
分别于10月21日、22日、23日9:00定时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 10月23日17:00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7: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供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10月20日至24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6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含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4年11月1日9:00—17:00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教育类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应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19号A座二楼(胜利东街与虞河路交叉路口东150米路北)。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