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潍坊市区打的加收燃料附加费 每乘次0.50元

2014-09-04 09:04:00    作者:王菲菲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燃料附加费;天然气销售;我市;非居民;用气
[提要]9月3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9月3日起上调0.3元,9月5日起对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的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大众网潍坊9月4日讯(记者 王菲菲)3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获悉,潍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9月3日起由4.3元上调为4.6元,9月5日起对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的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为疏导价格矛盾,确保我市车用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决定对潍坊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自9月3日起,潍坊市辖区内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4.30元调整为4.60元。各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

  自9月5日起潍坊对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的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按乘次收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加收,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0元。客运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将燃料附加费标准在车内显著位置标示,接受乘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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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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