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15:44: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8月28日讯(记者 张坤)27日,记者从潍坊市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潍坊市加强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27日,在潍坊市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要求,在建筑设计寿命内,参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终身责任,凡是违反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都要依法追溯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不管走到哪里,不管退休还是离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建设工程使用年限内,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负有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标明,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负责实施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的防治和整改。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重点加强质量常见问题施工过程防治措施的落实。设计、监理、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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