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制定出台八类扬尘污染源防治标准

2014-08-26 09:13:00    作者:付生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和高压监管,对达不到扬尘防治标准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确保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完毕,实现规范化处置和标准化管理。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和高压监管,对达不到扬尘防治标准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确保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完毕,实现规范化处置和标准化管理。

  《通知》针对建筑施工、房屋拆除、道路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露天堆场、商混企业、裸露土地等8类扬尘污染源,制定了78条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及企业逐一落实责任公示、专人保洁、密闭、覆盖、围挡、硬化、清扫、洒水、冲洗、绿化等具体要求。同时,还明确了每一类扬尘污染源的主管部门,并结合我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际,确定了每一类扬尘违法行为的处罚部门和相应处罚措施。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