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问题药肥厂家早已停产 供货商属无证经营

2014-06-19 09:13:00    作者:陈静静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刘天红 药肥 得峰 停产 问题产品
[提要]6月17日,以《葡萄颗粒无收 果农欲哭无泪》为题,报道了昌邑市都昌街道西永安村的种植户因使用问题药肥导致葡萄绝产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

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大门紧锁,厂内没有人出入。

  供货商属无证经营,该案将移交公安机关

  6月17日,以《葡萄颗粒无收 果农欲哭无泪》为题,报道了昌邑市都昌街道西永安村的种植户因使用问题药肥导致葡萄绝产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6月18日,记者探访位于寿光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内的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已停产近半年。昌邑市农业局将把此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受害种植户也将诉诸法律。同时,供货商刘天红承认出售问题产品,并初步取证。

  记者探访

  春节后就已停产

  6月1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寿光开发区安阳街与特钢路交叉口附近的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记者看到,该公司门口一侧红色墙体上印有“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十二个金色大字,工厂大门紧闭,厂内几乎没有工人的身影,记者被门卫拒之门外。

  记者随后拨打之前接受采访的该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座机电话,但连续拨打十几遍,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门卫常师傅告诉记者,从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一建厂他就在该公司干门卫,至今已有10年。

  “公司从今年过年之后就不生产了,工人们也放假回家,现在厂里都没个人影,不知道领导什么时候才能过来。”常师傅说。记者从厂区外面看到,在办公大楼后面有3排厂房,但是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无人工作。

  18日上午10时45分许,记者通过多方打听得知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明华的电话。拨通电话后,王明华称自己是企业的临时负责人,但并不在厂里,正在东营出差。提及昌邑葡萄种植户一事,王明华表示由于市场不景气,公司在春节之后就已经停止生产。对于此事,他只是略有耳闻,并不是很了解,而且有关部门也正在处理此事,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在昌邑市都昌街道西永安村受害种植户马秀荣家的葡萄棚里看到,由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几款产品的包装上很难看出生产日期,只有一款名为“DF增效剂(D06)--有机硅高渗剂”的封口处隐约看到生产日期为“2013年3月”的压痕。

  事件进展 种植户已经报案并向法院提交了诉状

  昌邑市农业局农业司法监察大队的李姓负责人表示,接到农户的申诉之后,他们立即从潍坊邀请专家进行鉴定,6月19日将把该案件移交给昌邑市公安局,同时,受害种植户也已经向昌邑市公安局报案,并提交了诉状,近日法院将立案。

  “对于鉴定结果,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农业局非常重视该事件,将积极配合,帮助种植户解决问题。损失这么大,老百姓很着急,法律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山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显示该企业目前属在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注册号是370783228067219,注册资金10亿元,法定代表人是赵志高,此人也是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于2011年由寿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发照,经营期限是2004年11月17日至2034年11月16日,尚无任何处罚记录。

  供货商说法 初步调查取证,问题出在另一种农药

  6月18日,记者再次采访西永安村的供货商刘天红。他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表示已经取得初步证据,初步怀疑问题主要出在由石家庄津河生物生产的津河链霉素身上,并表示将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月前,事发后,刘天红就一直在奔波取证,走遍潍坊周边的老葡萄种植户,了解出现病状的葡萄的根源。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取证,他初步怀疑今年新上的一款名为“津河链霉素”的农药出现问题。

  “之前在网上能查询到的关于该公司的网站和产品,现在已经没了踪影。”刘天红说,“我已经将证据都拍照、拷贝下来,马上就要起诉。”而关于证据的具体内容,刘天红不愿透露。

  对此,不少受害葡萄种植户表示,刘天红一直在为山东得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开脱,但实际上,不少没用“津河链霉素”的种植户家中的葡萄也出现了同样的病症。

  据了解,刘天红是西永安村最大的葡萄种植户,也是村里最早开始种植葡萄的农户之一,他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他种植的20亩葡萄几乎全部绝产。

  “我这一个月一直在做调查取证,不仅要给自己讨个公道,还要给受害的老少爷们一个说法。”刘天红说。

  记者了解到,刘天红并没有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只是作为村里葡萄种植的带头人,得到种植户的信任,大家一直以来都从刘天红那里买药肥。

  受理该案件的张律师表示,刘天红在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进行代售,属于非法经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即使刘天红有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但是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也应当与生产厂家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陈静静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