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专门办法 开发商有了信用等级

2013-07-30 08:56:00    作者:戴江西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办法;买房;开发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
[提要]29日,记者从潍坊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获悉,《潍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买房先看开发商的信用等级,潍坊给不良房地产开发企业戴上了“紧箍咒”。

  大众网潍坊7月30日讯 据潍坊晚报消息,29日,记者从潍坊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获悉,《潍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买房先看开发商的信用等级,潍坊给不良房地产开发企业戴上了“紧箍咒”。

  根据该《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经营行为指标、社会贡献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经营行为指标主要包括合同信用、销售售后信用、投诉上访、行政处罚、司法诉讼及行业管理情况等指标;社会贡献指标主要包括依法纳税、参加社会公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指标;社会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政府社团及相关机构评价、用户与消费者评价情况、舆论监督评价情况等指标。

  《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由高到低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考评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AA级的开发企业,列入重点扶持的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建设局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免于常规检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推荐,争取相关支持;推荐参加各类奖项评选;对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适当降低条件要求,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可降低至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3%。评价结果为AA级的开发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争取支持,择优参加各类奖项评选;对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适当降低条件要求,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可降低至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4%。评价结果为A级的开发企业,按日常开发经营行为进行管理。评价结果为B级的开发企业,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应加强监管、检查;限制参加相关评先树优活动。评价结果为C级的开发企业,纳入开发主管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预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当地开发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法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向国土、规划、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社会公众发出警示。

  根据该《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并减50分/次:开发、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拖欠工程款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市以上群体上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预售或擅自违规挪用预售款拒不整改的;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发建设项目未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进行建设,未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核,开发建设项目未按开发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潍坊房地产信息网查询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和即时信用记分,了解开发企业信用状况。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市建设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将评价结果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长期储存于信用评价信息平台中。

  (记者 戴江西 通讯员 杨峻)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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