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8 15:33: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案例:一次在下楼时,A同学因为走得太快而撞了B同学一下,B同学很生气就随口骂了一句:“你没长眼睛吗?”A同学听了这句话便指着他的鼻子说:“你骂谁呢?”“我骂的就是你。”“好小子,你行,今晚你给我等着。”到了晚上,他们各自叫了一伙人来到大松树下面,起初,两个人只是恶狠狠地盯着对方,A同学道:“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道不道歉。”“我就不道歉。”“好,这可是你自找的。”说完,A同学便挥起拳头就向对方的脸猛地打了过去,B同学见自己挨了打,马上拿起地上的砖块就砸向了A同学的脑袋,这下可算出了口恶气,可结果呢?一个进了派出所,一个躺在了医院。
两个同学因为无意间的一次碰撞,导致了一次恶性斗殴事件发生。分析这个案例,不难看出,最终导致事件恶性化的直接因素就是地上那块砖头。试想,如果没有这块砖头,两人如果只是“皮捶”相加,也可能就是受点皮肉之苦,一般也不会导致一方重伤躺到了医院里去。
类似的事件也发生在一位家长和老师之间。2017年3月7日下午,河南省济源市邵原镇发生一起家长杀害教师命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其儿子在邵原镇实验小学做操时被政教处聂老师殴打为由,于当天下午5时20分,带着儿子来到聂老师家中,动手殴打聂老师。双方争执中,刘某随手拿起放在煤炉上的剪刀将聂老师胸部捅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事件中,家长刘某“随手拿起放在煤炉上的剪刀”将老师捅死。我们看到,直接导致夺取老师生命的是那把剪刀。如果凶手身边没有这样顺手的凶器,也许就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
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实验,是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伯克威茨做的。他让助手故意激怒参与实验的被试,并且找一个机会,可以让被试对激怒他的人进行电击。电击的情境有两种,第一种情况下,被试能够看到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把左轮手枪,而第二种情况下,被试看到的是一只羽毛球拍。实验人员观察两组被试实施电击的情况,结果发现,被激怒的被试在看到手枪时,比看到羽毛球拍实施了更多更强烈的电击。这证实了研究人员的猜测——手枪增强了人们的侵犯行为。这种现象称为“武器效应”,武器也为正在愤怒情绪中的人提供了线索和更多的行为暗示。
由此看来,前面提到的两个案例之所以发展成恶性伤人和杀人事件,与冲突发生时手边有方便的“武器”有很大关系。
家庭成员之间,偶尔会在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冲突,尤其是在亲子之间,当孩子的行为出现偏差时,有的家长会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每当这个时候,身边有没有随手拈来的“武器”直接决定了孩子得到惩罚的强度。然而,每当家长在暴怒之下用“武器”责打了孩子后,绝大多数的家长马上会后悔,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式,无法挽回,只能打在孩子身上,疼在父母心里。
之前讲过一位清平妈妈用竹竿抽打女儿的案例,虽已时过境迁,但当时妈妈的“凶狠”却令女儿在几年之后仍然清晰地写到了日记里,那根竹竿自然成了一件抹不掉的“武器”。正因为它是妈妈用来“教训”女儿的工具,所以总会放到顺手可及的地方,于是,女儿稍有闪失,便在第一时间“挨”上竹竿的打。
在家长手里有太多的责罚孩子的工具,如拖把、笤帚、鸡毛掸子等等,因为这些“武器”都可以随手拿到,方便快捷。然而,正是因为它们顺手,正是因为它们方便,才成了很多人童年的痛苦记忆,以至于影响这一个人面对失误的心态与应对方式。
发生在2000年的浙江金华徐力杀母案至今让人揪心。徐力长期在母亲高期望压力状态下,忍受母亲对自己学业喋喋不休的唠叨,就在一天中午要离开家上学的当口,母亲的唠叨之声再次传来,徐力从门口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正在绣花的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这个案例也在佐证着“武器效应”的存在。
很多当时觉得非常气氛而做出了出格行为的情况,等冷静下来,顿觉处理不当或感到极不理智,但已无“后悔药”可吃。而这些所谓的“出格”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手边“武器”的刺激而助推冲动的结果。所以,脾气暴躁、易于动怒、自控力差的人尽量避免在身边、家中放刀、剪子、叉子、锥子、棍子之类的物品,这样会大大降低激情犯错的几率。
另外,还有一个技巧,就是在面对令你暴躁的情境时,立刻提醒自己后退三步,离开当时的环境,去做点别的事,用这个方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家,是讲爱的地方,任何“武器”都解决不了因爱而生的问题,只能让爱变得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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