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7 09:35: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专家办学,已经不是什么新词了,但可以不断地翻将出来,咀嚼、品味、再思考。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先评论他的校长”。苏霍姆林斯基也曾讲过:“有怎样的校长,就有怎样的学校”。这充分说明了校长之于学校的重要性,同时导引了学校教育的校长决定论。更重要的是,将专家办学神圣化、神秘化。
经常见到各类媒体有这样的信息标题“改革学校管理 实现专家办学”;也有的地区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学校任职校长,名曰“挂职锻炼”;或从外引进名校长到当地任职、兼职,演绎“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经典俗语;也有的将自己的学校挂靠到名校集团,成为教育“连锁店”,等等。大家都在绞尽脑汁探索专家办学的路径,但无一例外,都是在如何选定校长上做文章,都把着眼点聚焦于个人,也即“人治”。因为,大家都默认了一个铁律: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
然而,在我们身边有多少“好学校”?又有多少“好校长”呢?那些能成为学校灵魂的校长可以说如晨星般寥寥无几。现实是,绝大多数的校长还是不能以学校“灵魂”之实自居的,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校长就已经是中国教育的幸事了。何出此言?研读一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就一目了然了。如按照《标准》要求做到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校长就是一位既具有前瞻眼光、顶层设计能力的仰望星空者,也是具有行动执行、资源整合能力的脚踏实地者。
这就是校长的专业标准。请记住,这是普适标准要求,也就是说这个标准与名校长、教育家尚有一段差距。做到这些,还只是对义务教育学校合格校长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回到专家办学,那这个“专家”就要重新定位。普通意义上的教育专家是指对教育领域理论、规律、事物精通,有专门研究及独到见解的人,他们具备教育教学专业技能,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经验,有很深的教育科研造诣,并依赖此类技能为生的职业人士。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在学校里坐在校长位子上的绝大多数还是不能称之为教育专家的。如果专家办学成为教育领域的“凤毛麟角”,那这样的提法不就是纸上谈兵、空中建楼吗?
当然不是。这里提到的专家办学,没有那样的“高大上”,也不是高不可攀的乌托邦。所谓的专家办学,笔者认为,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一是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什么是教育规律?这个答案两千年前孔子已经诠释得非常透彻了,就八个字: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看上去是教育原则,实则就是教育规律。有教无类,就是教育的接纳性、公平性,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能力接受平等的教育,不能因为贫贱、愚钝、残障、种族等因素将其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生命是平等的、等价的,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其合理性,其个人价值的最大体现就是生命权和教育权。因材施教,就是尊重个性差异,并针对差异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和方式,促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教育上的区别对待才是最大的公平,适性的教育就是看人下菜、对症下药。因此,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就是按照规律来办教育。如果校长眼中有的只是需要不断培养教育的人,把学生当完整的人看待,并尊重孩子之间的个性差异,推进个性化的适性教育,我们就说这个校长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就可以归类于“专家办学”的范畴。
二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校长,可能是某个领域或某个学科的专业人士,也或是多个领域、多个学科的内行人,但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没有一个校长是“全能人”,都不可能对教育领域方方面面做到“样样通、样样精”。而学校,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复杂教育场所,其间的人形形色色,其间的事更是无所不有,作为校长不可能都尽收眼底、包治百病。这样的矛盾如何解决?当然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就需要校长具有一种特殊的领导力,那就是校内外教育资源的整合能力。当你无法做到无所不能时,最高效的途径就是将专业资源嫁接到学校,为校所用,服务于师生成长。于是,校长的教育专业资源整合能力就成为校长核心领导力。当各类专业资源进入学校并发挥其效益时,也就成就了校长的“专家办学”。
如果我们将“专家办学”如此解读开来,也就为一部分校长跨越“教育专家”这一“鸿沟”搭建了一个“支撑架”,专家办学也就不再让人感到高不可攀,那也就没有了空中楼阁之说。
我能,即我做;我不能,寻贤来做。唯有如此,教育之门才能叩开,孩子发展才会丰满。
当学校做到了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当校长盘活了各种专业教育资源,这所学校的发展就不仅仅依靠一位“好校长”的“灵魂”引领,而是依赖“法治”来治理学校,这个“法”就是教育规律,就是民主管理,就是群体智慧。
校长不是学校的“灵魂”,而是一个努力让自己成为学校“灵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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