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16:5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1月2日讯(记者 史钰 代传仁)11月2日,“法信通·寿光市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启动新闻发布会在寿光法院二楼多功能会议厅举行,由寿光市委宣传部主导,寿光市人民法院、寿光银监办、寿光信用办等部门单位共同开发、联合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新平台正式开通上线,这在全国县级尚属首家,开创了县级法院、媒体、银监部门联合惩戒老赖的立体化新模式,是寿光市整合网络资源,发挥社会力量,向失信行为和社会老赖“亮剑”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寿光市以被确定为全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色试点示范县(市、区)为契机,突出“美德寿光·信义菜乡”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失信联合惩戒意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不断加大对失信败德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至目前,有2.7万名失信当事人被公开曝光,1.1万名受到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大环境正在形成。
新闻发布会由寿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杨福亮主持,寿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袁世俊致辞,寿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洪阳介绍了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情况。“法信通·寿光市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是全国县级首家由宣传部门指导,法院、新闻媒体、银行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独立运营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惩戒新平台。平台具备公开曝光、公众查询、举报监督、新闻宣传等多项功能,开创了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金融机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新模式,是惩戒失信行为、弘扬诚信美德的立体化传播平台,是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又一“利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经审核后,将会在“法信通”电脑端(cx.sgnet.cc)、手机端等公开发布。平台还设置了被执行人查询、悬赏公告、司法拍卖等栏目,充分调动了社会群众参与诚信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法信通·寿光市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将依托日益发达的网络信息化技术,最大限度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全面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惩戒防范机制,对促进执行难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寿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袁世俊在致辞中强调,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各自职能实际,把平台的功能建设好、用途宣传好,作用发挥好。各承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平台推广应用,市法院要及时准确提供基础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平台运营奠定内容基础;媒体要做好平台技术支持和日常管理维护,注重特色开发,便于民众使用和互动。
此外,银监办及各银行机构要及时做好金融系统内部数据的嵌入,主动运用到融资授信等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发改部门要加快推动“信用寿光”与本平台的无缝链接、信息共享,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防范体系。
寿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洪阳着重介绍了近年来寿光法院联合曝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2016年以来,寿光法院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先后将11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与协作部门联动实施限贷款、限出行、限置业等信用惩戒。
通过报纸、电视、电子公告牌等平台曝光失信当事人27000余人次,与移动、联通公司联手为600名“老赖”定制专属彩铃。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发文,完善了党政干部提拔、守信企业评定、文明单位考核等与主体信用挂钩机制,已就相关事项累计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审核12000人次,市纪委、组织部先后对53名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组织除名等处理。在各镇街区建成13处法院“申明亭”,张贴失信黄红榜4000余份,同时将黄红榜张贴至失信被执行人居住地村委公告栏、胡同头等地,集中曝光附近的失信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以上系列措施的采取,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失信“老赖”,明显提升了社会诚信水平。平台启用后,寿光法院将充分依托该平台,区别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同身份和特点,量身定做惩戒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拓宽规制范围领域;创新“公开悬赏”等手段运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鞭挞诚信缺失淳化社会风气,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品质寿光建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