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羊口王代友石锅鱼店经营食品标签不合规遭罚

2017-05-31 16:45:00    作者:单文玲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31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七期》,公开发布寿光市羊口镇王代友石锅鱼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遭行政处罚。

  大众网5月31日讯(记者 单文玲)31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七期》,公开发布寿光市羊口镇王代友石锅鱼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遭行政处罚。

  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鲁食药监发〔2015〕29号)第九条及第十一条第(二)、(四)、(五)、(八)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没收违法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净含量265ml的4瓶、净含量500ml的14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罚没款伍仟贰佰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200元)。同时,责令购进食品时查验相关资质文件及购进单据。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韶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