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7年女方提出结婚 男方称性格不合闹分手

2014-05-16 09:12:00    作者: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分手 结婚 男方 同居 女方
[提要]这对吵架的恋人,是35岁的任某和41岁的张某,两人都是贵州人,都在某服装厂上班,已同居7年。任某说,她一直以为,两人很恩爱,年纪也大了,便有了结婚念头,哪想,她刚提出结婚没多久,男友便提出分手,说“两人性格不合”。

  原标题: 情侣同居7年女方提出结婚 男方称性格不合闹分手

  长旺/漫画

  时间:前晚9时许

  地点:晋江英林三欧村某租房

  民警:英林派出所陈警官

  “三欧村某租房,男女朋友闹分手,女的被甩巴掌后报了警。”前晚9时许,英林派出所陈警官值班时,接到这一警情。

  “这种事还真不好处理,有的还会说他们闹分手,关我们什么事?”陈警官不是第一次接到这种警情,“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时我们也不能介入过多,毕竟是人家私事”。不过,本着“宁拆一座桥,不毁一桩姻”的心态,他还是很快前往现场。

  她:在一起7年了,现在才说性格不合

  到了租房后,还没进门,陈警官就听到屋内的吵架声,进门后就看到两人纠缠在一起,互相抓对方衣服,女的脸上红红的,明显被甩了巴掌。

  这对吵架的恋人,是35岁的任某和41岁的张某,两人都是贵州人,都在某服装厂上班,已同居7年。

  任某说,她一直以为,两人很恩爱,年纪也大了,便有了结婚念头,哪想,她刚提出结婚没多久,男友便提出分手,说“两人性格不合”。

  “在一起7年了,现在才说性格不合,早先怎么不说?浪费我7年光阴。”任某不想放弃,要求张某赔偿“青春损失费”。张某一气之下,甩了女友几巴掌。

  “我不是真的想要那钱,这么多年了,放不下,想挽回。我报警,你们会不会处理他啊?”任某有点担心自己的一时冲动,可能给男友带来麻烦。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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