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姐”网上走红 叫屈:我不是小三是前女友

2013-08-09 06:52: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小三;前女友;拍客;前男友;发布者
[提要]小沈认真地想了很久,最后写下了一封道歉信,希望通过现代快报这个平台,公开向李小姐道歉,“姐姐对不起,请原谅我这次的傻瓜之举。姐姐,真的很对不起,希望您能从这件事中尽快恢复过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尽全力帮助您。

地铁偷拍视频网上热传当事人叫屈:我不是小三

  “不要总以为是其他女人抢了你的老公,是你男人不好,去找别的女人”“男人就是喜欢新的,女人就是念旧的”……这几天,一段名为《在这位姐姐面前,你们聊微信神马的都弱爆了!》的视频爆红网络,点击量超过80万。不少网友认为这名女子是“小三”,并因为她的“振振有词”,而送给她“真理姐”的称号。

  视频的疯转以及网友的强烈指责,让当事人李小姐接近崩溃。昨日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不是“小三”,而是“前女友”,“事实是,那个女孩不但抢了我的男朋友,还不停在我面前炫耀,所以我才会在地铁上失控。”发布视频的大学生小沈意识到视频给当事人造成了伤害,通过现代快报向李小姐公开道歉。现代快报记者王颖菲

  地铁上情绪失控 “真理姐”走红

  8月5日,这段视频被发布在优酷网上。视频的画面清晰,可以清楚看到年轻女性的面部,听到她说的话。发布者不仅很“有心”地为部分内容做了字幕,还配上了音乐。不过,很多观看的网友对背景音乐很不满,因为“听不清楚对话”。

  视频中,特意标注出的字幕包括,“不要总以为是其他女人抢了你的老公,是你男人不好,去找别的女人”“男人就是喜欢新的,女人就是念旧的”等等。乍一听,很多网友以为是“小三”正在训斥“原配”呢。

  但听到后面,却发现,似乎不是这个情况。“我和他分了,早就没联系了”“是你加我QQ的,践踏了我的自尊心”……

  几天来,这一视频在网络疯转,截至昨晚8点,点击量超过80万。在微博上,还有网友配上了吸引眼球的标题《南京地铁现“真理姐” 训斥原配堪称最牛“小三”》。顿时引起众多网友的愤怒,“奇葩女”“不要脸”“当小三还这么理直气壮”……只有少部分听出了蹊跷,“她好像是原配吧,被栽赃成小三,这才是雪上加霜。”此外,还有人调侃,“原来语音软件还有个吵架功能,太强大了!”

  当事人很委屈 “我真不是小三”

  8月6日晚上6点多,一个网名为“我不是你们说的那样”的网友在视频下留言,“我不是什么小三,真的!我那天之所以会那么激动,是因为我在QQ里吵架的女孩不但抢了我的男朋友、也就是我的未婚夫,还加我QQ、不停地在我面前炫耀,所以才会有被拍到的情况。”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找到了当事人李小姐,她依旧在正常上班,“我不会被这样击垮,因为我问心无愧。”她勉强笑笑。

  李小姐今年25岁,从老家河南来南京工作已经很长时间。她表示,在视频下留言的确实是她本人。她称自己和前男友谈恋爱约有半年,不久前才分手,“其实我本打算今年10月结婚的。”

  李小姐说,事情发生在8月4日晚,她使用的聊天工具不是微信,而是QQ语音。当天晚上10点多,对方女孩通过男友的QQ,找到了她。之后,就发生了视频上的那一幕。

  李小姐一脸无奈,“从那天(拍视频当天)起到今天,我基本上一分钟都没有睡着、一口饭都吃不下,苦都在心里。”因为在专柜做销售人员,李小姐上班会化上淡妆。不过,在她精致的妆容下,黑眼圈还是暴露无遗。据李小姐的同事表示,李小姐平时很乐观、坚强,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都站在李小姐这一边。

  发布者道歉 “请原谅我的傻瓜之举”

  李小姐表示,此事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她希望发布者公开澄清,此外她已经联系了律师,如果发布者不在8月11日24点前将视频删除,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他的学校反映。

  “谁知道网站会推荐我的视频呢?我开始就是想给朋友看看,嫌传文件太麻烦,他们说分享到网上,他们就可以看到了。”昨天下午,视频发布者小沈对现代快报记者说,“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

  小沈是南京人,目前就读于南京一所大学。他告诉记者,自己其实不是拍摄者,是他同行的同学拍摄好,让他帮忙制作、发布的。“我就是觉得好玩,加了点字幕、配乐,想给同学们看看,还没来得及加密,就被视频网站推荐了。”

  小沈坦言,他没想到会引起网友这么大的反响,“我发布的时候,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写她是‘小三’,没想到,有人没看完就乱点评,还越传越广。”8月6日下午,小沈发现,微博上全是他发的视频,还加上了与实情不符的标题,“我马上就慌神了。”小沈表示,当时他想立即删除视频,却发现已经没有权限删除,目前已经给视频网站打了电话,但对方告诉他,还需要2-3个工作日。

  此外,小沈认真地想了很久,最后写下了一封道歉信,希望通过现代快报这个平台,公开向李小姐道歉,“姐姐对不起,请原谅我这次的傻瓜之举。”

  律师观点

  侵犯隐私及名誉权

  李小姐说,她是8月6日下午看到视频和网友评价的。“差点崩溃了,他们(网友)骂得太难听了,说我是‘小三’、模仿‘芙蓉姐姐(微博)’‘凤姐’、自我炒作,什么的都有,”李小姐眼圈一下红了,“我长这么大,从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而令她最气愤的,还是视频发布者,“他拍摄,以及没有打马赛克就算了,但为什么有选择地标字幕,这不是误导别人吗?”

  “拍客们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上传视频到公共网络空间,是不是也该做下必要的处理,以保护当事人的肖像权?”不少网友也提出质疑,“拍摄上传视频是否侵犯了她的隐私?”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世亮表示,两人通过软件进行私聊的内容,属于个人信息,不是公共平台可以查到的,因此侵犯了个人隐私,同时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发布者有选择性地对聊天内容进行曝光,这就改变了事物的性质,一定程度上丑化了当事人的形象。如果被拍摄的女孩想追究,可以起诉。”

  张世亮还表示,视频发布后,如果发布者及时向视频网站提出书面或口头告知,要求删除,网站应在最快时间内删除,其中的时差不应该超过几个小时。否则造成损失扩大,可以根据点击量进行评判,由视频网站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致歉信

  诚恳地说一声对不起

  首先,我要和当事人姐姐诚恳地说一声对不起,给您带来了众多非议和压力,我也是不愿看到的。在这里,我要对您说一声:“对不起!”

  8月4日晚上,走上地铁就听到一阵嘈杂的说话声,看得出来您当时的情绪,以致肢体动作过大,引起了众乘客的关注。整个内容我很清楚,在这里我帮您澄清一下,您的前男友出轨,您释然离开了她,但那个女人还一直以为您没有放下他,百般纠缠。一开始您还很耐心地和她解释(视频没有拍到),但那个女人依旧不依不饶,甚至可能说出了不干净的话激怒了您,才导致您在地铁上的情绪不佳。我当时觉得不可思议,但现在想想,每个人都会有情绪不佳的时候,应该理解,但当时的我们因为无知,所带来的后果也是无法想象的。

  请原谅我这次的傻瓜之举,网络上的议论实在太过分了,以讹传讹的本领实在是太恐怖了。希望众多网友认清一点,这位姐姐、还有这个视频,不是你们吐槽、谩骂的对象,仔细看的网友能够理解她。恳请部分微博用户、人人网公共主页君,将你们对这位姐姐的虚假、恶意评论删除。

  姐姐,真的很对不起,希望您能从这件事中尽快恢复过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尽全力帮助您。(致歉信有删减)

  致歉人:小沈

  2013年8月7日

    原标题:“真理姐”网上走红 叫屈:我不是小三是前女友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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