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惊现"死亡电梯" 一研究生6楼坠落身亡

2013-03-23 08:16:00    作者:冯艳丹 谭欢 李国辉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广州体育学院 广州体院 研究生 厅门 轿厢
[提要]3月16日晚,广州体育学院学生窦文博坠落电梯井道死亡。专家组同时认为,电梯在停用维修期间被破坏,致人死亡,作为电梯所有权人的学校负有管护不周的责任。专家组同时认为,电梯在停用维修期间被破坏,导致亡人,作为电梯所有权人的学校负有管护不周的责任。

  原标题:广体男生电梯坠亡 警方: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3月16日晚,广州体育学院学生窦文博坠落电梯井道死亡。这一事件牵动着市民的心。昨日(3月21日),广州市质监局公布调查结果,涉事电梯厅门受外力打开,学校负有管护不周的责任。而警方表示,目前还不能完全排除刑事可能,仍在勘察走访。

  警方:不排除刑事案件

  随后,广州市质监局组织成立了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昨日,广州市质监局通报称,该电梯今年1月起因故障维修已处于停用状态。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电梯层门在较大外力作用打开,受害人从已受损的厅门坠入井道。由于现场无监控录像,无目击证人,电梯厅门因何人、何种外力方式向井道方向打开,暂时无法判断。

  专家组同时认为,电梯在停用维修期间被破坏,致人死亡,作为电梯所有权人的学校负有管护不周的责任。记者了解到,出事电梯为日立电梯,而维保单位为西子奥的斯。

  昨晚,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此事目前还不能完全排除刑事案件,警方还在进行勘察走访。

  校方:愿垫付法律规定最高限额

  质监部门公布调查结果后,记者昨日再次采访了广州体院宣传部部长莫虔。据他介绍,昨日上午,校方向家属代表提出除直系亲属以及照顾直系亲属需要陪同的人员外,配合学校劝回部分亲朋。家属代表拒绝。“昨日下午,校方由主管校领导与家属再次洽谈善后事宜,希望尽快达成共识。”

  在事件调查结果未明确责任的情况下,校方以愿意垫付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为依据,与家属洽谈,同时提出若家属方不同意,建议家属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最高限额为多少?莫虔表示也不太清楚,学校已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家属:今日头七将祭拜

  据莫虔介绍,家属代表向校方提出准备进校搭灵棚悼念,今日头七祭日先祭奠后再去上访。不过,“因为大学校园是教育活动和师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设灵堂影响公共秩序,希望家属不要搭灵棚。”莫虔说。

  此外,莫虔称,家属方面还提出赔偿80万元。不过对于这个赔偿金额,一家属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不愿提及。

  小窦的义父刘先生则称,“我们要等的不是这个电梯的检测结果了,而是校方承担错误的说法。”

  截至到昨晚9时记者发稿前,小窦的家属还没接到校方的正式答复,也未知质检报告的结论。记者了解到,今天是死者小窦的“头七”,根据当地家乡的习俗,家属将会到出事点祭拜。

  疑问

  一、电梯门为何突然打开?

  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专家萧顺棠向记者解释,电梯有两道门,从电梯外能看到的、固定在每层的叫做厅门(门扇),里面看到的、固定在轿厢随着轿厢运动的叫做轿门。但当轿厢门与厅门不在同一楼层时,在撞击力很大或者特殊情况下,厅门(门扇)有可能会被强制打开。

  萧顺棠称,由于事发现场早就被封闭,所以专家们看到的现场,都和现在一样,电梯门是受到了破坏的。通过现场的调查勘验,参与调查的专家也一致认为,电梯门被破坏主要是因为受到了严重外力作用影响。

  二、为何学校有管护不周责任?

  专家组同时认为,电梯在停用维修期间被破坏,导致亡人,作为电梯所有权人的学校负有管护不周的责任。

  广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补充解释称,“这是你的东西,你提供给别人使用,也就是使用权者。”

  他同时透露,“现场电梯一楼是有提示停止使用的,但往上的每个楼层都没有提醒,有可能是学校怕麻烦,但这种害怕麻烦就是管护不周的原因,存在管护不周的责任。”他如此解释。

  三、使用权者需承担什么责任?

  去年,广东省质监局以广州、东莞为试点进行了电梯改革,在全国率先试行“使用权者”首负责任制度。广州于去年8月正式启动了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广州市质监局局长梁建清当时解释称,当发生电梯事故或者故障造成损失时,使用权者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然后,电梯的“使用权者”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和使用者追索相关损失。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这起事件中,学校就是这部电梯的使用权者,也即需要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记者 冯艳丹 谭欢 李国辉 通讯员 隋紫萱)

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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